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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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袋装5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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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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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4020088 |
国药准字Z2008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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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消肿止痛、祛风燥湿。用于痔疮术后、炎性外痔所致的肛门肿胀、疼痛,中医辨证为湿热壅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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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g,一日2次。 |
每次一袋,加1000ml沸水冲化后,趁热先熏后洗患处,每次30分钟,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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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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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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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 柴胡 黄芩 栀子(炒) 泽泻 关木通 车前子(盐炒) 当归(酒炒) 地黄 炙甘草。 |
玄明粉、马齿苋、金银花、枯矾、荆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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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粉末;气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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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过程中勿烫伤皮肤。 2.合并有化脓性感染、有全身症状、血象明显增高者需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3.术后肛门排气后开始给予药物熏洗。 4.临床试验中,1例试验组患者疗前ALT为35.OU/L,疗后为112.OU/L,原因不明,不能排除与试验药物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