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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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20g |
10g: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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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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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国药准字H20013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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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 |
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烧烫伤创面感染及足癣合并细菌感染等各种皮肤软组织细菌性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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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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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局部不良反应较少见。 长期大量使用自皮肤吸收后也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腹部不适、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头昏、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等其他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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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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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鱼石脂1克(每盒含鱼石脂50克)。辅料为:羊毛脂、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哌嗪基)-1,8-萘啶-3-羧酸倍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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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剂型基质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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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