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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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 |
每10丸重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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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朗致集团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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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100 |
国药准字Z14021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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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 |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生肌定痛。用于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 症。现代多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牙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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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水丸剂:每10粒重1g,3粒/次,1—2次/日,先饮温开水一口,将药放在舌上,以口麻为度,再用温开水或温黄酒送下。外用时,以醋化开,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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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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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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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西红花、红花、雄黄、蟾酥(制)、 乳香(制)、 没药(制)、 血竭、沉香、硼砂、蒲公英、大黄、葶苈子、穿山甲(制) 、牛黄、麝香、珍珠、熊胆、蜈蚣、金银花、朱砂、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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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朱红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香,味苦、麻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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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禁食。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