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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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 |
每瓶装34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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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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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02 |
国药准字Z4202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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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痱毒,暑热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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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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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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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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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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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具有特殊香气,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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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3.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