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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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丸重1.23g(相当于原生药材3g) |
每片重0.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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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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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572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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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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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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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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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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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车前子、当归、地黄、木通、黄芩、龙胆、泽泻、栀子、炙甘草。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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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暗黄色的水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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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