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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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丸重1.23g(相当于原生药材3g) |
0.35g*4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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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重庆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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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572 |
国药准字Z500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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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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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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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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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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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车前子、当归、地黄、木通、黄芩、龙胆、泽泻、栀子、炙甘草。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陈皮、黄芩、辅料为蔗糖、滑石粉、食用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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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暗黄色的水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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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3.虚证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诊治。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慎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