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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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ml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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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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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067 |
国药准字Z20044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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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化脓性疾病、妇科炎症与术后发热。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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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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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偶见胸闷、气促、心前区不适、呼吸困难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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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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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金银花。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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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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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4、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质量,所以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发现药液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时不能使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