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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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ml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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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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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067 |
国药准字Z3702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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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化脓性疾病、妇科炎症与术后发热。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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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4次。 |
开水冲服。五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五至十岁一次10~15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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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偶见胸闷、气促、心前区不适、呼吸困难等。 |
本品有恶心、呕吐、泄泻、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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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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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金银花。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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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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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4、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质量,所以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发现药液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时不能使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