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 |
150mg(15万单位)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40 |
国药准字H200537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药。适用于由上呼吸道感染和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和咯痰。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未见报道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
成分 |
鸡胆浸膏。 |
罗红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
注意事项 |
本品久置后有微量沉淀析出,不影响疗效,摇匀即可服用。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该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该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