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8g |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郴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701 |
国药准字Z109500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凉血,润燥疏风。用于实热内结或湿热瘀滞所致痔疮出血、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药后胃部不适,便溏。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白芍、侧柏叶、刺猬皮、当归、地黄、地榆、甘草、槐米、黄芩、荆芥、乌梅、枳壳。 |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剂,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慎用,胃寒病人、妇女月经期慎用。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