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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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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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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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40 |
国药准字H430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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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清热,润肺止咳。用于肺热燥咳,或热病伤阴所致咳嗽。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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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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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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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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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百部(蜜炙)、生地黄、麦冬、芦根、黄芩、苦杏仁、枇杷叶(蜜炙)、桔梗、浙贝母、甘草。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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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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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