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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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250g |
2.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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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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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66 |
国药准字Z610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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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益气,止咳化痰。用于肺虚气弱,胸闷不畅,久咳痰嗽,气喘自汗。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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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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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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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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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莱阳梨清膏、党参、炙黄芪、紫菀(蜜炙)、百部(蜜炙)、川贝母。辅料为蔗糖,蜂蜜 |
本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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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稠膏;味甜、微酸。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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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气虚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吐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