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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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片 |
0.38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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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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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06 |
国药准字Z20025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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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解毒、利湿通淋。用于湿热蕴结所致淋证,证见:小便不早,淋漓涩痛,尿血,以及下尿路感染、慢性前列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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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7天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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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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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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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辅料为:硬脂酸镁、滑石粉、淀粉。 |
四季红、白茅根、大风藤、三颗针、仙鹤草、芙蓉叶、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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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素片或糖衣片,素片或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粉末,有淡黄 色纤维。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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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