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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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挥发油0.10ml |
0.1g(以C16H15N5O7S2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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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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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97 |
国药准字H2010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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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胆结石、胆道术后综合征。 |
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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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5粒,每日3次,胆道疾病3周为一疗程。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二次。 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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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有轻度口干现象;少数患者可出现头昏、乏力、心悸、便秘、口唇疱疹等。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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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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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柠檬烯。辅料为玉米淀粉。 |
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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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的湿润颗粒;具有特异香气,味微甘、苦。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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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