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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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柠檬烯(C10H16)应不得少于75.0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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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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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75 |
国药准字H20060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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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胆结石、胆道术后综合征。 |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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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5粒,每日3次,胆道疾病3周为一疗程。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每次0.1g(1粒),每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0.2g(2粒),每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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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有轻度口干现象;少数患者可出现头昏、乏力、心悸、便秘、口唇疱疹等。 |
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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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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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柠檬烯。 化学名称:1-甲基-4-(1-甲基乙烯基)环已烯。 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0H16,分子量:136.23 |
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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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的湿润颗粒;具有特异香气,味微甘、苦。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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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5、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用斑氏(Benedict)试剂、费林氏(Fehling)试剂、尿糖试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假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6、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7、其他:在幼小的大白鼠实验中,口服1000mg/kg以上时,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