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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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柠檬烯(C10H16)应不得少于75.0mg。 |
0.1gx8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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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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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75 |
国药准字H2006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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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胆结石、胆道术后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副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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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5粒,每日3次,胆道疾病3周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口服,每次100mg,每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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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有轻度口干现象;少数患者可出现头昏、乏力、心悸、便秘、口唇疱疹等。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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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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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柠檬烯。 化学名称:1-甲基-4-(1-甲基乙烯基)环已烯。 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0H16,分子量:136.23 |
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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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的湿润颗粒;具有特异香气,味微甘、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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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