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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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36粒 |
每瓶装100ml、150ml、200ml、220ml、250ml、300ml、5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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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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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B20020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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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急性、亚急性湿疹证属湿热或湿阻型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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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外用,一日3~4次,涂抹患处;亦可用水稀释10倍后洗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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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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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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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蛇床子、黄连、黄柏、白鲜皮、苦参、虎杖、紫花地丁、地肤子、萹蓄、茵陈、苍术、花椒、冰片。 辅料为乙醇、枸橼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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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液体 ;具冰片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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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5.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