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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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36粒 |
每丸重0.2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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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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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Z201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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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起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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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每日3次,饭后服用,成人每次3粒,11~14岁每次2粒,8~10岁每次1.5粒,5~7岁每次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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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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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本产品并无任何禁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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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主要成分为木馏油、阿仙粉、黄柏粉、甘草粉、陈皮粉。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钙、甘油、水、桂皮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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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黑棕色稍软的丸剂,气特异,味有灼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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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