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36粒 |
36g(6g/100粒) |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Z199830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健脾利湿。用于臌症后期脾胃虚弱,食欲不振,湿热黄疸,小便不利。 注:臌症腹水消除后,服此药补脾。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饭前服用,一次6g,一日 2次,儿童酌减。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黄芪、龙骨(煅)、党参、牡蛎(煅)、白术(麸炒)、肉豆蔻(煨)、茯苓、黄柏、车前子(炒)、茵陈 、 苍术 (炒)。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灰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