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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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按C18H20FN3O4计算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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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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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494 |
国药准字H2005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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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扩张合并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软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其它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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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0.1g~0.2g),每日两次。病情较重者可增至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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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
本品为盐酸左氧佛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佛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佛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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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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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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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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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