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
每丸重1.8g |
|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39 |
国药准字Z1502016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清热化痰,镇静安神。用于饮食内伤所致的痰食型急惊风,症见发热抽搐、烦躁不安、痰喘气急、惊痫不安。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8g(9丸),一日2次;婴儿一次0.6g(3丸),化服。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柴胡 |
琥珀、朱砂、天竺黄、胆南星、檀香、枳壳(炒)、茯苓、枳实(炒)、红参、山药(炒)、甘草 |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丸剂(大蜜丸)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慢惊及久病、气虚者忌服。 |
|














公众号
头条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