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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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
每10粒重2.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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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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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39 |
国药准字Z1202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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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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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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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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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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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 |
麻黄、甘草、苦杏仁、石膏。辅料为滑石粉、蔗糖、食用色素、桃胶、虫白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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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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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