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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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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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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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85 |
国药准字H3702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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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童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 |
1.镇痛、解热: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公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疼痛等症状缓解,同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改变风湿热的基本病理变化,也不能治疗和预防风湿性心脏损害及其它并合症。 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幼年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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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解热、镇痛:一次6~12片,一日3次,必要时可每4小时一次。 (2)抗炎、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3)抑制血小板聚集:小剂量应用。预防心肌梗死发生、心绞痛, 1~6片/次/日;急性心肌梗死,初始剂量6片,维持剂量为每日1~2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每日6片,可术后6小时开始。 (4)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量: (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一次。 (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要浓度调整剂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 (3)儿科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每日3~4次;退热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每日3~4次;症状解除后减少剂量至每日3~5mg/k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月或更久。 |
口服。4~8岁儿童,一次0.5片;8~14岁儿童,一次1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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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1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ml后出现。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症,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3.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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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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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阿司匹林0.3克。辅料为淀粉、酒石酸、羟丙甲纤维素、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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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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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 (1)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3)当血药浓度超过 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时可受本品干扰; (5)尿香草基杏仁酸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 (7)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8)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 (9)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10)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及三碘甲腺原氨酸可得较低结果;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痛风;肝功能减退时;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肾功不全等。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