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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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20片*3板 |
每丸重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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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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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68 |
国药准字Z20090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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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益气化瘀、祛风通络、舒筋止痛。用于缓解轻、中度神经根型颈椎病气虚血瘀证出现的颈项部疼痛或不适,上肢放射性疼痛、上肢麻木,神疲乏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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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2)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3)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4)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口服。(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 |
口服。一次25丸,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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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可产生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
1. 少数患者服用后出现轻度至中度的胃痛、胃胀、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不适。 2. 少数患者服用后出现窦性心动过缓或窦性心动过缓伴窦性心律不齐等。 3.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白细胞、血小板的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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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1. 孕妇忌服。 2. 对本品过敏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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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司匹林。 |
黄芪、川芎、人工麝香、青风藤、防己、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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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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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
1. 运动员慎用。 2. 心动过缓者慎用。 3. 临床用药期间注意检查血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