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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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20片*3板 |
0.1gx7片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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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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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68 |
国药准字H2008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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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急性痛风;痛经或子宫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肌肉拉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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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2)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3)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4)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口服。(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 |
口服(须整片吞服),成年人每次一片,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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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可产生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失常、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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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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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司匹林。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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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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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本品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如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7.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8.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蝶呤等药物合用时的剂量及不良反应。9.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