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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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袋 |
6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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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阳普康恒旺药业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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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068 |
国药准字Z420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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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凉散热,止痛止痒。用于蚊虫蜇咬,晕船晕车,感冒头痛,亦可用于龋齿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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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外用。涂擦于太阳穴或患处,每日2~3次,治疗龋齿痛时,可蘸以小棉球,嵌入蛀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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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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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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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
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体石蜡、野绿素、香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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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
本品为淡绿色的油状液体;气特异,味凉而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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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对蚊虫叮咬局部反应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感冒头痛应同时内服其他治疗感冒药物; 4.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