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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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 |
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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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优胜美特中药有限公司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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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59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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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局部肿痛。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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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1次或隔日1次。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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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例有不同程度的皮肤过敏反应,但停药后即可自行消失。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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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溃疡面禁止涂敷本品。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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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毛冬青、楤木、矩形叶鼠刺根、朱砂根、三叶赤楠根、地龙、黄毛耳草、马尾松根、蛇葡萄根、花榈木根、苦参、金灯藤、骨碎补、水杨梅根、穿破石。辅料为黄凡士林、羊毛脂、液体石蜡、硬脂酸、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二甲亚砜。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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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黄棕色的乳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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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有破损不得使用。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涂布部位如有局部烧灼感、局部刺激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清除,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