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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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20mg(0.25%)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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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芳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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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098 |
国药准字H37020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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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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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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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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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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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本品每支含0.5%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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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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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 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 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