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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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每100粒重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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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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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050 |
国药准字Z20054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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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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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化。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或含化。一次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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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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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孕妇忌服。 2 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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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
桔梗、甘草、麦冬、玄参、诃子肉、青果、浙贝母、瓜蒌皮、茯苓、凤凰衣。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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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清凉,味甜、酸、微苦。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苦、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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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 2 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