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x10袋/盒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73 |
国药准字B200200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定痛止血,敛疮生肌。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 |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
|
用法用量 |
用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克,一日4~5次;水煎服,一次4.8~6.0克,一日1次;外用适量,敷患处或用酒调敷患处。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龙血竭。 |
秘方。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或暗红色的粉末;气特异,微清香。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