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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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x10袋/盒 |
每瓶装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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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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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73 |
国药准字Z2202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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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定痛止血,敛疮生肌。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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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克,一日4~5次;水煎服,一次4.8~6.0克,一日1次;外用适量,敷患处或用酒调敷患处。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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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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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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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血竭。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辅科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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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或暗红色的粉末;气特异,微清香。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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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