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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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粒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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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方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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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5 |
国药准字Z1202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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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热燥咳,干咳少痰,阴虚劳嗽,咯痰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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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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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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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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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
川贝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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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的粉末;味微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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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痰少者,其表现为干咳,咽痒,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