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每瓶装100毫升 |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18 |
国药准字Z4102154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蒲料为:蔗糖﹑糊精。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