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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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每片重0.39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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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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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88 |
国药准字Z2009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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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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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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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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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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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蒲料为:蔗糖﹑糊精。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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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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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