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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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24mg |
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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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朗欧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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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89 |
国药准字H44023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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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可用于治疗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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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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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氧水肿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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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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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本品每克含盐酸金霉素5毫克,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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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微黄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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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仅限眼部使用; 3.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 4.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3-4日症状未缓解时,应停药就医; 5.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