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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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15mg |
0.3%(10ml: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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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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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66 |
国药准字H2018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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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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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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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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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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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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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微黄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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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 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 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6.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