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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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
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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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国药准字Z330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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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润肠通便。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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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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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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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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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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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枳实(炒)、厚朴(姜制)、白芍(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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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灰色水丸;具芦荟臭气,味苦。 |
黄褐色的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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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