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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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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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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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国药准字H2008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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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缓解成人便秘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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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适用于成人。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200~250ml水中后服用。每次1袋,每天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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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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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出现恶心、腹泻、轻度总胆红素升高。对肠功能紊乱患者,有可能出现腹痛。 2.罕见过敏性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和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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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1.小肠或结肠疾病患者禁用,如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肠梗阻、肠穿孔、胃潴留、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肠炎、中毒性巨结肠或肠扭转患者。 2.未明确诊断的腹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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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系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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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灰色水丸;具芦荟臭气,味苦。 |
本品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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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主要成份是聚乙二醇,罕有过敏性反应(皮疹,荨麻疹,水肿),特例报导有过敏性休克。因而,对聚乙二醇敏感的患者不宜使用。 2.本品既不含糖也不含多元醇,可用于糖尿病或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 3.除非医生建议,否则不要长期使用本品。 4.偶尔便秘可能与近期生活规律改变(如旅游)有关,本品可用作此症状的短期治疗。但任何近期出现的非生活方式改变引起的便秘,以及任何伴有疼痛、发热和胃胀的便秘需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