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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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l:1.2mg*10支/盒 |
5ml: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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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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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96 |
国药准字H1098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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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腹炎,角膜炎,角膜渍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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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 用法:每次使用时取出1支,捏住上部的塑板从瓶颈处扭断,挤压装有药液的瓶身,将药水滴入眼睑内。每支仅供一次性使用,用后弃去。 用量: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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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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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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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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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绿色的澄明液体。 |
微黄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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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的单剂量滴眼液,不含防腐剂,开口后应立即使用,一次用毕即弃去。需再次使用时,应重新开启一支。 2.不宜长期使用。 3.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4.只限于滴眼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