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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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15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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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瑞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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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030 |
国药准字H201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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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它: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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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每次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2~3片),分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4片)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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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 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 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 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过敏反应:发热、呼吸困难、浮肿、间质性肺炎、光敏症、皮疹、皮肤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2.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纳差、腹泻。3.头痛、失眠、疲倦、痉挛、血小板减少。4.偶可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粒细胞缺乏症、假膜性肠炎、低血糖、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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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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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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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类白色分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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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 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 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 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 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 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 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8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甲苯磺酸妥舒沙星分散片;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