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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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瓶 |
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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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泛德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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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878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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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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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2-312-144-5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4-616-205-7不超过4次。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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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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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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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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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本品为粉红色的混悬液,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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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