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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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10ml含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盐酸溴己新8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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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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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30 |
国药准字H2009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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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急慢性上呼吸道感染缓(如普通感冒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引起的痰液粘稠,痰多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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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每次10毫升,需要时每8小时服用一次,一日不超过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2-6岁儿童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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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胀、头晕、头疼、心悸、失眠、皮疹和盗汗,偶见一过性轻度血清转氨酶升高,停药后可自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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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肺出血、肾炎盒急性肠胃炎患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3.2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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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盐酸溴已新8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苯甲酸钠、糖精钠、山梨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90、麦芽酚、诱惑红、樱桃香精、香草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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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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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勿超过推荐剂量。2.服用本品超过一周,症状不缓解,并时有反复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疼,请停服并立即就医。儿童服用本品三天,症状仍不缓解或有反复或伴有发热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对患有急慢性支气管炎盒支气管扩张病人,可能会需要加用抗生素以进行抗感染治疗。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因吸烟、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持续或慢性咳嗽,请服用前咨询医师。7.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应慎用。8.患有肝、肾或胃部疾病或肺出血者,请服用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