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1g |
每支装10毫升 |
|
生产企业 |
湖北汇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83 |
国药准字Z110204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凉血,消炎止痛。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腺炎,疮毒等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外用,取胶囊内容物用冷水调匀,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蒲公英、紫花地丁、黄芩、岗梅、赤芍、天花粉、玄参、当归、防风、柴胡、皂角刺、人工牛黄、白芷、胆南星、虎杖、夏枯草、板蓝根。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
性状 |
胶囊剂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