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5g |
15g |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18 |
国药准字H200201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1皮炎、湿疹。2浅表皮肤真菌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也可用于尿布性皮炎、念珠菌性口角炎、甲沟炎。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
用法用量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疾病,服用前用水分散后口服直接吞服。 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 成人: (1) 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g。 (2) 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
副作用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1 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 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
禁忌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
成分 |
本品阿奇霉素。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1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7硬脂酸酯、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苯甲酸、油酸聚乙二醇甘油酯、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轻质液状石蜡。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 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2. 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3. 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 4. 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 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病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