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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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3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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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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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109 |
国药准字Z1502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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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壮筋骨,益气血,补肾。用于身体虚弱,精神疲乏,腰腿酸软,头晕目眩,夜多小便,健忘失眠。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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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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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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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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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菟丝子(炒)淫羊藿(蒸)续断(蒸)锁阳(蒸)狗脊(蒸)酸枣仁(炒)制何首乌、炙甘草、陈皮(蒸)鹿角胶(炒)熟地、黄龟、甲胶(炒)金樱子(蒸)蜜黄芪、山药(炒)覆盆子(蒸)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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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甘甜。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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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