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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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g |
30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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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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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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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0 |
国药准字Z3402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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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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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可以咀嚼,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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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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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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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太子参、陈皮、山药、炒麦芽、山楂。辅料为蔗糖、糊精、硬脂酸镁。 |
山楂(焦)、茯苓、半夏(制)、六神曲(炒)、莱菔子(炒)、陈皮、麦芽(炒)、连翘。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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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薄膜衣异形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黄色;气微香,味微甜、酸。 |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酸、涩、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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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