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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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80片 |
0.5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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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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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57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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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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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3.照光时间:a、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b、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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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3、胃肠系统:恶心。4、中枢及外围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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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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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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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黄灰色片;气特异,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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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 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