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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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 |
15%: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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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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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207 |
国药准字H340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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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伤口(割伤、擦伤、甲剥离及冬季皲裂)的保护。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引起的皲裂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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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先对伤口清洗,然后将药物涂于伤口,待其自然干燥即可。用量以能盖住伤口为宜。 |
外用,一日2~3次,直接涂在患处,轻轻搓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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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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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化脓性伤口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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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四硝基纤维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尿素150毫克,维生素E10毫克。辅料为: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烧醇、轻质液体石蜡、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香精、羟苯乙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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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粘滞性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具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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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伤口如有渗血或渗出液,难以敷药,应先将伤口擦净,揩干,然后敷药。2.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3.用后盖紧瓶盖,放于阴凉处,并注意避光;尤其是不能接触火源。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