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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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0.39g |
10毫升*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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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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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183 |
国药准字Z5102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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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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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约一汤匙,相当于饮片5.8克),一日3次。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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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及皮疹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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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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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桂枝、龙骨、蛤蚧、冬虫夏草、半夏、人参、川贝等。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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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液体;味甜,具杏仁香气。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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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