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5 |
30mgx10粒 |
|
生产企业 |
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525 |
国药准字H200941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慢性周围循环障碍,如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他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用于老年性耳聋,视网膜疾病等,也可用于烧伤后应激激素释放导致的侧小动静脉痉挛,血流量减少,血液高凝状态等微循环障碍。 |
|
用法用量 |
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
动脉疾病:次1粒,一日一次,早晨服用。老年性头昏眼花和智力衰退。一次1粒,一日1次,早晨服有。 |
|
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过敏反应,停药后很快好转。 |
可观察到下列症状出现轻度的胃痛。突然直立性血管舒张性阵热或头晕。 |
|
禁忌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
成分 |
磺胺嘧啶锌。 |
尼麦角林。 |
|
性状 |
性状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状小丸 |
|
注意事项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